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,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,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。
1.竞争性磋商条件
项目名(略)1(略)改、维修
(略)
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,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,欢迎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。
2.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
2.1建设地(略)东侧,(略)北侧。
2.2规模:提升、改造面积约(略)平方米。
2.3标段划(略):共划(略)为一个标段。
2.4竞争性磋商范围:本次来购范(略)1(略)改、维修。根据项目原人防图(略)现状及专业单位鉴定意见,(略)施工及验收相关(略)相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意见,负责对本项(略)进行完善和维修工作,以保证本(略)顺利通过验收。最终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。
3.供应商资格要求
3.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持有合法、有效的营业执照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、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;
3.2供应商(略)年1月1日至今(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(略)及(略)业绩;
3.3信誉要求:(1)申请人自(略)年(略)月1日至 (略)年(略)月1日止(3年)社会信誉自查承诺(盖单位公章);(2)申请人未被"(略)站(http:(略).cn/shixin/)列为失信被执行人。以联合体投标的,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,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。招标人应对属于(略)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。
3.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。
4.竞争性磋商公告时间及(略)需提交的资料
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:(略)年(略)月(略)日至(略)年(略)月(略)日
凡有意参加者,请于(略)年(略)月(略)日(略)点(略)前将以下资料彩色原件扫描件(要求图片清晰可辨)(略)至(略)(略)>
(1)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(略)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(略);
(2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;
(3)符合本公告3.3条款要求的合同业绩及该合同任意一次付款发票;
(4)(略)页截图;
(5)供应商信息一览表(联系人、联系电话、(略))
5.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
本次竞争性(略)站发布。
6.联系方式
(略)
采购代理
地 址:(略)(略)A座(略)室
联系人(略)
电 话:(略)-(略)
(略)
/(略)
监督电话:(略)-(略)